侵权责任诉讼请求法律依据 

原告一:jgp

原告二:wxh

原告三:wmp

原告四:wt

被告一:lc工商银行

被告二:lc邮政银行

  被告三:lcrc农商银行

请求事项:

一、请求判决被告一lc工商银行被告二lc邮政银行19961225日签发的“储蓄存款作贷款抵押申请书”和“抵押证明”无效。请求恢复原告被冻结的存单信息,如期兑付被冻结的定期存款本息。

二、请求判决被告三返还原告被扣押的存款单。赔偿被告三因隐瞒转质事实,侵占扣押原告存单财产20余年的使用权,致原告被迫退商品房后涨价升值可得利益损失500000元。

三、因被告扣押原告存单不能支取,延误了原告四wt的手术治疗导致一级残疾损害。请求判决被告三lcrc农商 银行按照有关法律和侵害赔偿标准30%给予赔偿金(28264X20X100%X30%=169584

事实与理由

一、201611月,原告jgpwmp夫妇和女儿wxh在被告一lc工商银行和被告二lc邮政银行6笔存款,因被存款行告知查无信息记录后,上诉到市银监局。经调查核实,上述存款单由原告不相识的张j瑞19961230日在被告三lcyc农商银行作了抵押贷款45000元,因被告三至今没有依法催收贷款和解决纠纷,原告存款单至今仍被扣押。(证据一)

二、19961225日,原告wmp在个企lcdq种禽公司法人王XX隐瞒生意亏损事实的误导下,将家中用于购房等用途凭密码支取6张定期存单(工行wxh0.5万元、工行国库券wmp1.55万元、工行wmp1万元、邮政jgp1.4万元、邮政wmp1万元、邮政wmp1万元)共64500元,借给公司做贷款抵押。并在被告三lcrc农商银行银行鲁、贾主任的带领下,到被告一lc工商银行地工行储蓄所和被告二lcyzyh兴华路邮政储蓄所,签订为“lc地区种禽公司在辛集信用社(现在的lcrc农商银行)”贷款3个月的 “抵押证明”(证据二)。签抵押证明时,被告一,被告二的工作人员既没有要求存单所有人和存单共有人到场,也没要求提供委托书和存单密码。 (内容有“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条款)

抵押证明签订后,原告wmp发现借款人有隐瞒欺骗疑点,因拒绝告知存单密码发生争议。

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银发[1994]316号5条规定(工银发[1995]82号)办理小额抵押贷款须持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存单和借款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不得用他人的存单作抵押。6条规定:“凭预留印鉴或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抵押时,借款人须向发放贷款的储蓄机构提供印鉴或密码,否则储蓄机构有权拒绝办理。”银复[1993]120号 文4条规定:“如持与他人共为存单开户人的存单或代直系亲属办理抵押贷款,应提供共有人的授权书或委托人的委托书,并提供有关人员身份证。银行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对上述授权书或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另见《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12、13、14条定。

 民法通则1987)第78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婚姻法17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担保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规定,银行未要求出质人和借款人提供存单密码应理解为权利放弃,而非法定义务的怠于履行。也阐明了存款单本身和蕴含的密码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质权。没有它就不可以实现获得实物,就等于尚未获得实质性的权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德华主编(199511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最新担保法条文释义》解释:该条规定了有价证劵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严格说来,以有价证券设定的质权,是以有价证券所蕴含的权利为客体的,但由于证券本身与所蕴含的权利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因此,只有当有价证券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时,权利质权始告有效成立。

以下是360与百度搜索“没有获取存款单密码的质押为何被判无效”的典型案例:

没有获取存款单密码的质押合同为何被判无效?》 

张先生隐瞒生意亏损借李先生农行凭密码支取的存款单30万元后,到存款行签订了同意质押的担保手续,但没有告知存款单密码。张先生拖熟人到工商行用李先生名下的存单和质押担保手续贷款25万元后逃债跑路。贷款到期后,工商行工作人员拿质押存单和担保手续到农行支付李先生名下的存款抵贷。因工商行不能提供质押存单支付密码遭拒绝,工商行又找出质人李先生要求提供存单密码也遭拒绝。为此,工商行将李先生告上法院。法院根据《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12凭预留印鉴或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须向发放贷款的银行提供印鉴或密码;凭有效身份证明支取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应转为凭印鉴或密码支取,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发放贷款规定,根据《贷款通则》 第27条等规定,裁判原告工商行质押贷款行为无效,应限期返还被告李先生的凭密码支取的存款单。摘自:法制网  京华论坛

存单质押未查验存单密码质押无效?  和讯网

用他人存单为质押贷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北大法律网

存款设置的密码是与存款单卡相互依存的蕴含质权法制网  新华网  人民网

此后因借款人失联,也不知道上述未获取密码的存单和“抵押证明”,为何转移给了原告不相识的第三人张j瑞?直到2017年经市银监局查证,才得知到张j瑞lcrc农商银行办理了3个月期限的45000元贷款真相。至此被告三隐瞒事实扣押侵占原告存单已20余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101条规定 :“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最高法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1988年)第113条 规定 “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商业银行法》1995年)第36条 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第42条 规定: “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2号令  25条四款、贷款申请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第27条规定: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之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三、19974月,被告三lcrc农商银行鲁主任拿扣押存单来聊城存款行取款,因无存单密码被拒后,又电话要求原告wmp提供密码被拒绝,并提出通过法院解决争议。后来原告因急于缴纳预购的商品房款,因聊城地区种禽公司法人失联(后获知2012年死亡)。就多次以挂号信等方式请求被告三提供lc地区种禽公司质押贷款资料,请求及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归还被质押的存单(证据三)。但被告却始终没有答复原告的无数次请求。

被告三在聊城取款被拒后没有实现获得实物利,本应按照原告的请求,通过法院解决质押存单问题。但却仍然恶意隐瞒转移质押的事实,私自扣押存单20年,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或组织未经法律许可不得擅自处分或者占有他人财产。《民事诉讼法》11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四、因原告存单被隐瞒转质事实的违法恶意扣押不能支取使用,19974月被迫退掉了聊城市区660/预购的商品房(证据四),现该区域商品房价格已升值20倍。1997年原告四wt在北京解放军二炮医院治疗脑伤,也因存单被扣押不能支取缴手术费,而延误了最佳手术期没有手术遗留一级残疾,至今生活难以自理。(证据五)

五、2001年原告又到北京中国康复中心医院为原告四做长期的康复治疗,因长期住宿旅馆价格太贵,为减轻经济负担,根据病友建议,原告在北京丰台区富锦嘉园交了1000元订金莶订预购价为3394.72/小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证据六)。协议莶订后,原告wmp回聊城挂失支取冻结的存款交首付,便于原告四在北京做长期的康复治疗。可是回聊城后存款行却告知存单还没有解除冻结,不能挂失取款。再次要求被告三lcrc农商行解决问题无果。致使商品房认购合同被迫中止。现该区商品房售价也涨了20存款被扣押不能使用再次侵害了原告商品房认购协议被迫中止后的可得利益损失,原告四也因存款单被扣押不能使用而再次中断治疗。

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2000〕44号   质押部分 第九十五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20条规定: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物权法释义242条规定: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15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第19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2829条规定“对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实际损失,包括对现有财产造成的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发生时预见或者可以预见到的可得利益”( 按“恢复原状”认识,在本案中,被告应当恢复因非法扣押存单使用权,失去预购商品房可以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 

《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2号令  64 贷款人的工作人员对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未予拒绝的,应当依照《商业银行法》85条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银监发〔201213号文 8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金融消费者进行赔偿或补偿。

关于执行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 42条规定:储蓄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储蓄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银行法》1995年)第六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对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各项情况的稽核、检查制度。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稽核和检查监督。第86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原告在中国法院网,法制网看到一些关于债主讨债强行扣押欠债人财物引发赔偿的案例,其中包括赔偿侵犯财产使用权后的间接损失,贬值损失,还有扣车后租车替代交通工具的损失等。在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没有借贷债务关系, 存款单却被隐瞒事实的恶意扣押20余年不能应急使用,导致被迫退掉预购房协议,延误原告四wt手术的利益损失,更应当得到赔偿。

以下是360与百度搜索“非法扣押他人财产抵债赔偿损失”的典型案例

      私扣已签订抵押协议的抵押物为何被判返还并赔偿损失? 法制网 中国法院网

 原告谭某向他人借款30万元用于生意来往,由被告某融金所成都分公司提供担保,原、被告双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约定将抵押车辆转让给被告公司以抵偿谭某所欠债务,10余天后,因谭某未归还借款,被告公司就派人在谭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案涉抵押车辆开走,之后谭某多次与被告公司协商汽车归还事宜未果,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谭某抵押车辆,并从谭某的汽车被开走之日起至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按每月3000元标准赔偿损失。

非法扣押他人财产抵债款为什么是违法行为?》法制网 人民网 法律沙龙  中工网维权故事

案例一、李先生 冯女士夫妇曾向魏女士借款。因索要欠款无力偿还。魏女士趁机将李先生轿车强行开走后,李先生以每日租金700元租赁轿车代替被扣车辆办事所用。因强扣车纠纷诉讼 至法院。巩义法院判处魏女士返还李先生冯女士夫妇被扣轿车;赔偿李先生、冯女士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其至返还被扣车辆之日按每日400元计算的租车费损失。

案例二、麻女就从姚男处借款10万元,麻女因拒还借款。姚男强行开走麻女轿车引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姚男返还所扣押车辆,赔偿麻女 轿车被扣后,每日按50元租车费损失共计41200元。

案例三、原告马文经营困难向王力借款,因无法按时偿还失联后。王力将马文的一辆奥迪A6轿车扣押,逼迫马文还钱引纠纷诉至法院,澄城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力立即返还所扣押的奥迪轿车一辆,并从扣车之日起至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 ,按照每天60元标准赔偿马文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

承办法官表示,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或组织未经法律许可不得擅自处分或者占有他人财产。即使对他人财产享有抵押权或者受让权,但财产的交付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不得采用私力方式擅自处分或者占有他人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公司强行扣车被判还车并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报  

叶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未按时归还车贷,结果车辆被担保公司强行扣押,为此,双方闹上了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重庆某担保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所扣押的叶先生轿车;担保公司按50/天的计算标准赔偿叶先生替代 交通工具损失费至其车辆返还日止。

 因欠债将他人车辆开走 法院判返还车辆并赔偿 中国法院网

  魏女士因与李先生夫妇有经济纠纷,后魏女士将李先生车辆强行开走,后李先生为方便办事又租赁车辆一辆。李先生夫妇将魏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租赁车辆所产生的费用。法院经调查。巩义法院判处魏女士返还李先生、冯女士所有的起亚牌轿车;赔偿李先生、冯女士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其至返还被扣车辆之日按每日四百元计算的租车损失

《讨债强扣他人车被判赔偿30多万》 保定中级法院

  被告债主为讨债强行将原告欠债人车辆扣押,引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债主私扣欠债人 车辆侵犯了物权,法院判决债主返还车辆。按日停运损失 670 元赔偿车主车辆扣押期间的损失。法官提醒:维权需守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正当渠道维护,非法扣押他人财物,触犯法律,只能是 " 赔了夫人又折兵 "保定 中级人民法院

擅自变卖抵押物 债权人变侵权人人民法院报

杨胜华向李小刚借款36000元,约定一个月前还清,杨胜华用其经营的一砖场机械设备作抵押。双方同时还约定:还款期到期后若杨胜华不还清借款,抵押物归李小刚,由李自行处理。还款期届至后,杨胜华没有偿还借款,李小刚未事先通知债务人即组织人到杨胜华经营的砖场拉走场内的机械设备,后来又转卖给他人,双方为此发生纷争。法院依照依照《担保法》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的规定。判定由李小刚按月营业额的20%的利润作为赔偿标准赔偿杨胜华经济损失。

债权人自行扣押抵押物,法院判决返还原物 镇江中级法院

何某向A公司借款35000元,约定用一辆陆风牌轿车作为抵押,何某同时还向A公司出具了保证书一份,其中载明:“本人未能在规定的还款时间内进行足额还款,或逾期拒不还款,出借方有权上门扣押车辆。”何某因违约没按期还款,公司便将其车扣押。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抵押权行使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句容法院近日判决认为,抵押保证书属无效条款出借方没有与借款人协商就扣押已经签约的抵押物不合法,必须返还原物。

扣车索债引发巨额赔偿新浪新闻  人民网 赢了网

原告石先生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向银行借款169万元,购买郑州天马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自卸车一辆,该公司为其贷款提供了担保。因石先生不能按约还款,天马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强行将石先生自卸车扣押引起纠纷诉至法院。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原告应及时通过天马汽车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但对于原告不按时偿还贷款的违约行为,被告不是经过正当途径解决纠纷,而是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强制扣留原告的车辆,损害了原告应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属侵权行为,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和第3受害人因此遭受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判令被告天马汽车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车辆贬值损失和营运损失,共计23.6960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办案法官解析:

本案滑明勋法官解析:《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实生活中,经济主体之间正常的借贷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本案中,银行方面的做法就很正确,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了欠款,而天马汽车公司违法扣车,没有收回欠款反倒成了被告,赔偿原告巨额损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教训很深刻。

本案党庆远法官解析:民事责任的目的主要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填补和救济,使其恢复到未受损害的状态,表现出某种补偿性和恢复原状性。

根据民事责任的目的和构成的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贯彻全部赔偿原则,也就是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全部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如财物被毁损、侵占而使受害人财富减少。间接损失是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

  间接损失有三个特征:1.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而不是既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现实的财产利益。2.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设利益。3.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侵权行为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该范围,不认为是间接损失。

  本案中直接损失表现为老石自卸车的贬值损失和该车两年的营运间接损失,共计23万余元。在具体赔偿款额上,必须以有关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和物价、交通部门的计算标准为依据。法律快车

为讨债扣押他人车辆 被判还车又赔钱 澄城法院

《擅扣私家车讨债不成却要赔“代步费”》  人民网

财产受侵害,间接损失能否也得到赔偿?法律快车

《男子借出20万元要不回 为讨债扣了对方私家车》  大河报

财损案件中间接损失之认定重庆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

原告认为被告一lc工商银行、被告二lc邮政银行19961225日在签发 “抵押证明”冻结手续时,没有按照中国银行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办法民法通则有关法规,要求存单所有人和存单共有人到场或提供委托书与存单密码。侵害了原告存款安全保障权益。抵押证明也不符合《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应属无效。

被告三lcyc农商银行明知质押存单没有获取密码和转移质押贷款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却为张j瑞办理了3个月期限的45000元贷款。并拒绝原告通过法律诉讼催还贷款请求,隐瞒事实扣押原告存款单20余年;被告明知扣押原告存单不能支取使用,会给原告造成可得利益损失和延误手术的后果,却恶意隐瞒存单被非法转移质押的事实,持续侵占原告存款单财产严重侵害了原告正常使用私有财产的权利。也给原告带来20余年的沉重精神压力和负担。依据《商业银行法》1995年)第36条42 规定,《物权法214条、220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952款规定,《最高法物权法释义》第242条规定,《侵权责任法》和《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向法院提出如下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一lc工商银行、被告二lc邮政银行19961225日签发的“储蓄存款作贷款抵押申请书”和“抵押证明”无效。请求恢复原告被冻结的存款单信息,如期兑付被冻结的定期存款本息。

二、请求判决被告三lcyc农商银行返还原告被扣押的存款单。赔偿被告三因隐瞒事实侵占扣押原告存单财产20余年的使用权,致原告被迫退商品房后涨价升值可得利益损失500000元。

三、因被告扣押原告存单不能支取,延误了原告四wt的手术治疗导致一级残疾损害。请求判决被告三lcrc农商银行按照有关法律和侵害赔偿标准30%给予赔偿(28264X20X100%X30%=169584

此致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一八年九月十 日

给被告的微信选摘  被告查找本案存款的过程   财产侵权赔偿案例选摘  银行违规侵占客户资金案例   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