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 考核工作的通知
|
鲁卫中业务字〔2011〕21号
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发〔2010〕2号)要求,我厅拟定于2012年2-4月组织开展2012年山东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相关事项 ㈠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㈡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或从业10年以上)中医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 6、30份证明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疗效的病例资料及诊疗患者评价材料。 ㈢报名时间 各地市请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30日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报名工作,于2012年1月10日前汇总后报省卫生厅中医药业务处。 二、报考程序 ㈠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考生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㈡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汇总后报我处。 ㈢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临床实践技能的命题及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名单报省卫生厅中医药业务处。 ㈣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参加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医学综合笔试。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考核。 ㈠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各地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成立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专家组,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要求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操作、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及居民、患者评议评价。 1、基本操作 ⑴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临床技术。 ⑵中医独特诊疗技术。 2、临床答辩(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⑴与专长有关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⑵与专长有关的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⑶与专长有关的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⑷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掌握与临床应用水平。 3、评议评价 对30份证明报考人员技术专长疗效的病例资料及诊疗患者评价材料进行评议评价。 ㈡综合笔试测试考核 综合笔试测试考核由我局组织开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如下: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四、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 ㈠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须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由各地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㈡综合笔试测试考核定于2012年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试题分值设定及合格标准 ㈠分值设定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100分 ⑴基本操作试题:40分。 ⑵临床答辩试题:60分。 ⑶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合格。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300分 ⑴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⑵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㈡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合计达到60分为合格;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为有疗效的,为合格。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3、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综合笔试测试考核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联 系 人:潘凯 姜吉峰 联系电话:0531-67876318 传 真:0531-67876319 电子邮箱:zhongyiyaoyewu@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